北京汽车上牌必须要本人去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申请注册登记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要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
所以车主还要到市地税部门缴纳车船使用税、到市国税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取得相应的证明。如果是个人车辆准备上牌的资料已经齐全,可以凭上述资料和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到市区的车管分所申请办理车辆上牌。
扩展资料:
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广州交警手把手教你如何给车辆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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